亲爱的市民朋友:
生老病死是人生的自然规律,人人都会经历。如果您需要了解殡葬管理的有关规定及丧事办理手续,敬请认真阅读《羊城白事一本通》,并特别提醒您如下事项:
1.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选择政府的殡仪馆或依法登记的信誉好的民办殡仪服务机构办理丧事(可登录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殡葬协会网站查询相关信息),签订书面合同,明晰服务项目及费用,请勿轻信“一条龙”服务,谨防上当受骗。
2.如办丧过程中需举办宗教活动,请选择依法登记的宗教团体和宗教教职人员,并及时到宗教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3.请文明办丧,不要燃烧元宝、蜡烛、纸制祭品或抛撒冥币纸钱,请选择鲜花、水果等用品。
4.保护青山绿水,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建议您尽量选择骨灰寄存或其他绿色节地生态方式安葬(放)骨灰。
5.请拒绝向各殡仪服务单位支付“代办费”、“加急费”等费用,不要向殡仪服务工作人员派发“红包”。
您在办理殡葬事务时权益受到侵害或遇到可疑情况,请及时向殡葬管理部门反馈线索,广州市殡葬监察大队:87053456。
目 录
一、死亡证的签发
二、遗体的收运和外运
三、殡殓手续的办理
四、殡葬基本费用减免的申请
五、骨灰安葬(放)
六、在外市死亡的户籍人员丧事办理
七、祭扫服务
一、死亡证的签发
广州市辖区内死亡的人员,后事办理第一步是联系相关部门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以下称《死亡证》)。
1.在家里、养老机构内死亡的,哪个部门签发死亡证?
年老而终或因病去世的,家属应联系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意外身亡或无法判断死因的,家属应拨打“110”向公安部门报警。
2.在医院去世或120出车救治后死亡的,哪个部门签发死亡证?
正常死亡的,负责救治的医院签发。
无法判定是否正常死亡的,医院应向公安部门报警。
3.《死亡证》遗失,可以补办吗?
如遗失《死亡证》,逝者家属可以向原发证单位申请补发一次。
4.申请签发《死亡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人口死亡申报单;(居家和养老机构死亡,公共场所和其他场所死亡有人在场,申报者在社区卫生机构领取填写)
(2)逝者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死亡的,可提交出生证明或母亲生育证、产检病例等佐证材料代替)
(3)申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逝者生前病例、健康体检、居民健康档案等材料;(在医院内死亡可免提交;在养老机构内死亡的,须提供《广州市养老机构死亡报告书》第三联)
(5)若已报警,公安机关排除非正常死亡的,应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公安机关部门涉尸事(案)件调查表》。
二、遗体的收运和外运
《死亡证》签发之后,家属(承办人)、医疗机构、公安部门应立即通知市或区殡仪馆用殡葬专用车收运遗体,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运遗体。
1.可选择哪个殡仪馆收运遗体?怎么报丧?
可依据就近原则或家属意愿,通知殡仪馆(全市共有5个殡仪馆)收运遗体,可选择拨打报丧专线或线上报丧。
(1)报丧专线。
各殡仪馆报丧专线详见下文《广州市各殡仪馆联系方式》。
(2)线上报丧。
逝者家属也可登陆穗好办APP,在“民生服务一站式办理”专区的“死亡人员遗体的收运”项目填写信息报丧。
注:在医疗机构去世的,一般由医疗机构义务人员负责报丧。
2. 非本市户籍的逝者遗体运往外地,需要办什么手续?
(1)运往其他省市
非户籍人员在本市死亡,其遗体应在本市火化。有特殊原因需将遗体运往外地办丧的,由逝者家属提出申请,经遗体运往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书面同意,经本市殡葬管理机构批准后,须用殡葬专用车辆运送。(具体流程详见下文《遗体运往广州市外的办理流程》)
(2)遗体运往境外或港澳台地区
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和港、澳、台同胞以及外国人在本市死亡,其亲属要求将遗体运往境外或港澳台地区的,须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遗体出境手续。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广州服务点: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市殡仪馆),电话:87087506。
凡患鼠疫、霍乱、天花、炭疽、麻风、艾滋、狂犬病、病毒性肝炎、伤寒、副伤寒、白喉、脊髓灰质炎等疾病致死亡的人员,应直接在本市火化,不得办理外运。
三、殡殓手续的办理
遗体接运至殡仪馆后,家属(承办人)可到殡仪馆办理殡殓手续。逝者为广州市户籍的,须先办理户籍注销手续,为节省时间,建议符合条件的市民申请“身后事一站式联办”服务。市民政局、政数局联合公安、卫生健康等8部门推出的“身后事一站式联办”服务可联办14项事务。
(一) “身后事一站式联办”
1.申请联办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逝者,其家属(或承办人)可提出联办申请:
(1)在我市正常死亡;
(2)逝者户籍所在地为广州;
(3)逝者为非户主/逝者为家庭单人户户主/逝者为家庭多人户户主/逝者已注销户籍,但尚未办理其他联办业务;
(4)逝者非因患鼠疫、霍乱、天花、炭疽、艾滋、麻风、狂犬病、新冠肺炎等传染病致死;
(5)逝者遗体非超期防腐遗体;
(6)逝者宗教信仰对遗体处理没有特殊要求。
我市户籍居民在外地死亡,已运回广州各殡仪馆办丧,且符合上述第(3)至(6)条件的,也可以申请联办。
2.可以申请联办哪些事项?
(1)遗体处理(含接运、殡仪业务);
(2)户口注销;
(3)暂停发放社会保险待遇;
(4)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销户及支取余额确认;
(5)停止发放高龄老人补(津)贴;
(6)终止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7)终止特困供养待遇;
(8)终止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保障待遇;
(9)开具火化证明;
(10)逝者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
(11)停止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2)停止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3)停止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各类优抚优待待遇及各类抚恤补助的发放;
(14)停止老年人优待卡优待待遇。
3.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申请联办?
遗体被接运至殡仪馆后,丧事承办人即可申请“身后事一站式联办”。
(1)现场申办。申请人在经办殡仪馆现场填写“身后事一站式联办”登记表并提交联办所需纸质材料。
(2)在线申办。申请人登录省政务服务网或“穗好办”APP“民生服务一站式办理-自然人身后事一站式联办”专栏,填写“身后事一站式联办”登记表,并在经办殡仪馆现场提交联办所需纸质材料。
4.申请联办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1)逝者身份证
(2)逝者户口本原件
(3)《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4)承办人的身份证
5.各联办窗口咨询电话详见下文《广州市各殡仪馆联系方式》
(二)殡殓业务
1.殡仪馆有哪些流程?如何办理?
(1)业务洽谈
在完成联办申请或户籍注销(非户籍不做强制要求)之后,家属(承办人)与殡仪馆业务人员洽谈,选择遗体告别时间、告别厅、场次,选定花圈、挽联、随葬用品等,根据家庭需要选择个性化服务项目,签订服务协议,详列服务清单。
在办理殡殓业务时,可申请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详见“惠民殡葬政策”的相关指引。
(2)遗体出殡火化
按照约定的时间举办告别仪式、遗体火化。
(3)领取骨灰和遗体火化证
2.各殡仪馆业务咨询电话详见下文《广州市各殡仪馆联系方式》
四、殡葬基本费用减免的申请
1.在本市辖区内死亡办丧,可以申请减免哪些费用?
逝者为广州市户籍普通人员、非广州市户籍人员,丧事承办人在辖区内殡仪馆办理殡殓业务时,可申请减免以下项目的费用:
(1)遗体接运,每具不超过180元。
(2)遗体消毒,每具不超过100元。
(3)冷藏防腐(不超过3天),每具不超过300元。
(4)遗体告别厅租用,每具不超过400元。
(5)遗体火化,每具不超过250元。
(6)骨灰盅,每个费用不超过100元。
申请减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经办殡仪馆提供)
(2)逝者为广州市户籍的,其丧事承办人出示逝者生前户口本。
(3)《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4)出示丧事承办人居民身份证。
2.逝者为困难群众,申请减免的项目及费用不同,具体包括哪些?
逝者为广州市户籍且属于以下人员之一的,丧事承办人可向逝者生前户籍所在地的街、镇民政工作机构提出申请,持盖章版的审核表到殡仪馆办理减免。
(1)特困人员供养对象;
(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3)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
(4)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5)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
(6)生前生活特别困难的其他人员。
可申请减免费用的项目及额度:
(1)遗体接运,每具不超过180元。
(2)遗体消毒,每具不超过100元。
(3)冷藏防腐(不超过4天),每具不超过400元。
(4)遗体告别厅租用,每具不超过400元。
(5)遗体火化,每具不超过250元。
(6)骨灰盅1个,费用不超过100元。
(7)卫生纸棺1个,费用不超过500元。
(8)寿衣1套,费用不超过400元。
申请所需资料:
(1)《困难群众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审核表》;(户籍所在地街、镇提供)
(2)《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3)《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广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或《计划生育特别帮扶对象证明》,生前生活特别困难的其他人员提供逝者户籍所在地街、镇民政工作机构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
(4)丧事承办人身份证明;
(5)申请延长遗体冷藏存放期限的,还需提供遗体涉及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无人认领等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部门:
(1)一般情况,由逝者生前户籍所在地的街、镇民政工作机构审核。
(2)生前生活特别困难的其他人员,由逝者生前户籍所在地的街、镇民政工作机构审核同意后,到区民政部门复核。
以上减免申请,未选择的项目不能减免;未达到单项最高减免限额的,按照实际发生金额进行减免。广州市户籍困难群众最高减免额不超过3030元。
五、骨灰安葬(放)
我市范围内严禁骨灰散埋乱葬,并积极推行绿色安葬,除每年组织骨灰海葬活动外,各经营性公墓也均推出有草坪葬、花坛葬、壁葬等绿色节地葬法,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补贴补助,建议市民朋友优先选择节地生态安葬。
(一)骨灰海葬
1.骨灰海葬活动收费吗?
逝者生前是广州市户籍居民,以及2016年9月28日(含当天)以后在广州市去世并火化的非本市户籍,丧事委办人可免费参加活动(不收取海葬活动费用及提供两张出海活动告别船票)。
2.想参加骨灰海葬活动怎么报名,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目前有三种报名途径:
(1)现场报名:广州市骨灰海葬活动办公室(燕岭路394号)
咨询电话:87053636
(2)微信报名:关注“广州民政”微信公众号,24小时可报名。
(3)穗好办APP报名:选择民生服务一站式办理中民政服务“骨灰撒海预约服务”进行报名。
撒海活动的具体流程详见下文。
3. 参加海葬活动就有补贴吗?
逝者生前为广州市户籍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其骨灰海葬活动的委办人可申领2000元补贴,申领的具体要求详见下文。
4.想参加活动,但无法前往,怎么办?
预约环节,可通过微信进行预约。
现场确认环节,可委托其他人办理,须出具委托书。
出海环节,活动方提供委托服务,家属无法前往的,可委托主办方海葬骨灰。
家属不参加出海,委托活动方海葬骨灰,且对撒海活动时间没有要求的,可以省去预约环节,在工作时间携带逝者骨灰到撒海活动办公室办理委托海葬手续。
(二)骨灰寄存(安放)
1.广州市有哪些骨灰寄存设施?如何申请减免寄存费用?
全市共有150余处可供骨灰寄存的殡葬服务场所/单位(详见下文),请逝者家属(承办人)结合实际自主选择并按规定办理寄存手续。温馨提示:原则上应选择户籍所在地的骨灰楼就近就地寄存;一些殡葬服务单位(骨灰楼)剩余安放格位不多,可能需要轮候;我市可选择的寄存场所较多,建议市民群众不要扎堆择位。
寄存费用减免:逝者为广州市户籍,家属(承办人)可申请寄存(安放)费用减免,具体减免标准为:从火化之日起不超过5年,70元/具/每年,每具寄存总费用不超过350元。户籍困难群众可申请减免10年,每具寄存总费用不超过700元。部分骨灰楼(安放地)本身不收取寄存费,不计减免。
(三)经营性公墓安葬
1.我市有哪些经营性公墓?有树葬、花坛葬等生态葬吗?
我市有12家经营性公墓,可提供寄存(格位葬)、花坛葬、树葬、草坪葬等不同种类的生态葬法,具体服务名录及生态葬式详见下文。
2.选择经营性公墓的生态葬有奖补吗?
在我市经营性公墓,市民选择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不立碑的丧葬方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补助500元给逝者家属(委办人)。
(1)逝者生前是广州市户籍的;(2)生态葬的委办人为广州市户籍。
委办人在办理骨灰安葬手续时直接向经办的经营性公墓申领。
六、户籍人员在外地死亡的丧事办理
1.本市户籍人员在外地死亡,需将遗体运回本市办丧该怎么办理?
我市户籍居民在外去世,建议在当地就近办理丧事。如确有需要运遗体回广州办丧的,请按照死亡地相关部门要求办理审批手续,由当地殡仪馆或我市、区殡仪馆使用殡葬专用车接运遗体。
在港澳台地区及境外去世,遗体运回广州办丧、骨灰运回我市处置的,须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遗体(骨灰)入境手续。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广州服务点: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市殡仪馆),电话:87087506。
2.遗体在外地火化的,可以申请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吗?
在丧事办结后6个月内(以殡葬服务费用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丧事委办人可以申请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报销手续。
受理部门:逝者户籍所在地街、镇民政工作机构
所需材料:
(1)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报销申请表;(经办街、镇提供)
(2)出示逝者生前户口本;
(3)《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4)出示丧事承办人居民身份证;
(5)出示丧事承办人银行卡或存折;
(6)出示逝者火化证;
(7)出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发票。
注:分别按照普通户籍人员、困难群众的减免项目及标准予以报销。在火化当地享受了减免费用政策的,已享受减免的项目不再予以报销。
七、祭扫服务
我市祭扫比较集中的时间段为清明节、重阳节以及前后的周末等,建议市民错峰祭扫、低碳出行。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祭扫集中时间段需进行预约,请市民关注“广州民政”微信公众号关注预约要求。
清明期间,我市推出有网上祭祀、信邮哀思、集中公祭和迎骨灰回家等系列服务,民政部门倡导市民群众采取家庭追思、网上祭祀等非现场方式祭扫或错峰、延后祭扫,以切实减少人员聚集。